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交易区建设临时用电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交易区建设临时用电项目,项目业主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交易区建设临时用电项目,概算投资约1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新装400 KVA变压器安装及土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祝丰亭社区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丰亭东路以北;
2.4 计划工期:7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国网公司送电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 3 个月(2024年8-10月或更近月份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按本公告3.8条规定的承诺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6、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 2024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11:30 时,下午 14:00 时— 17:00 时(北京时间)。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jhzx168@163.com);现场报名地址: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7、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转账至支付宝:15906797667(黄益东),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4日14:30时,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投标人可派1名代表到现场参与。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北路111号 |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 ||
联 系 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13867961185 | 联 系 人:龚女士 | 联系电话:13052598703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传 真:82028022 | 邮政编码: 321000 |
2024年12月16日